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标准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二条。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以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二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