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简单的说,就是已经进行买卖交易的商品房再次进行买卖交易,指的是部分人群在购买房子后,因为资金、工作、教育等原因,将已经购买的房出售,这种再次出售的房子称为二手房。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