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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结束了,司法所解除社区矫正了,派出所却说五年内每个月去他那里报道一次有这个规定的吗?

网友四平-铁东区刑事案件 2023-07-23 19:43:05
问题描述:缓刑结束了,司法所解除社区矫正了,派出所却说五年内每个月去他那里报道一次,这是为什么?有这个规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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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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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健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3-07-23 19:44:45
    必须要每个月都去司法报告,按规定,每个月要接受不少于8个小时的学习和不少于8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1、缓刑犯违反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可以撤销缓刑;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2、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3、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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