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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恐吓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网友张掖-临泽县刑事案件 2023-06-29 11:19:39
问题描述:威胁恐吓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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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颖慧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3-06-29 11:21:19
    恐吓他人立案标准恐吓情节恶劣的。情节恶劣的判断,必须以法益受侵害或者受威胁的程度为中心。恐吓是以加害别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别人,使别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包括死亡威胁、诈弹威胁、以自杀做威胁等。公安机关立案后,要对嫌疑人进行拘留。人们之间发生冲突,恐吓是不可取的,即使是口头恐吓,情节十分恶劣,也可能构成犯罪,受害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符合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的案由立案。经过缜密侦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检察院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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