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力的经济权利包括什么

瑞律网整理发布 253°c 2022-03-17
导读:我们国家对于一些专业性人员的相关著作权的话也是非常的严格的,因为以著作权法来说的话是一定限制对著作权人的权利,因为这样就可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利益以及社会的利益。那么,著作权力的经济权利包括什么?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著作权力的经济权利包括什么

经济权利包括哪些:

1、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休息权,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规定劳动者享受的休假或者休养的权利

  

二、著作权侵权赔偿的三种计算方式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3、法定赔偿。

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具体的做法,这些赔偿方式我们可以选择适用,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计算。下面分别介绍三种赔偿计算方式的运用计算和司法实践中的主要做法。

三、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著作权力的经济权利包括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对于我们大家不是很了解的著作权的话是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前者包括署名权、发表权等,后者包括复制权、发行权等。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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