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农民工劳务合同计酬方式

瑞律网整理发布 134°c 2022-03-17
导读:现在城市的建筑行业是很繁荣的,在工地上随处可见的都是农民工的身影,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农民工需要与建筑公司签订相关的合同,一般会签订劳务合同,那么,工地农民工劳务合同计酬方式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工地农民工劳务合同计酬方式

工地农民工劳务合同计酬方式一般是按项目完成情况计酬等。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

1、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没有身份、经济、组织上的从属性;劳动合同主体特定,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

2、劳动支配权和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劳务合同中劳务支配权在提供劳务者,劳动风险责任亦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劳动合同中劳动支配权在用人单位,劳动风险由社会、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承担。

3、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劳务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性规定,支付方式一般为一次性或分批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等强制性规定。

4、劳务合同关系可以多重建立,而劳动合同关系具有惟一性,我国劳动法尚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关系由民法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三、签订劳务合同注意事项

1、劳务人员基本情况。

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联系电话等。

2、雇主的义务和责任。

诸如外劳务人员办理有关签证、居留许可等手续,负责劳务人员的管理、提供住宿、膳食的手续等等。有义务保障劳工的安全。鉴于以往的经验,需特别注明不能歧视、侮辱、体罚劳工、克扣工资等内容

3、劳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诸如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不消极怠工、不得私自另行兼职和求职劳务人员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实践。

4、工资待遇、津贴、补助。

工资标准一般应与所在国等岗位上工作的当地工人持平,通常有I市价为基数,按时、按日或按月计算。亦有以工作量为基数,按件计酬。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或上夜班,雇主应付加班费或夜班津贴。窝工应有雇主发给劳务人员基本工资。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地农民工劳务合同计酬方式的内容,工地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时是需要对计酬方式、支付时间等进行详细的约定的,这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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