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印了废止的执行标准

瑞律网整理发布 1002°c 2022-03-17
导读:每个事物的标准都是不同的,不同的事物都有属于它的标准。那么,食品印了废止的执行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食品印了废止的执行标准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食品印了废止的执行标准

已经废止的标准文件是不可以继续使用。

标准的有效期指的是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标准复审重新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时间。按照我国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们的国家标准有效期一般为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制定标准的部门在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

在法律废止中规定制定新的法律文件代替相同内容的原有法律文件,使原有法律文件自然失效,标准文件同上。

二、食品标示执行标准过期如何定性

产品标识是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消费者认识和判断商品特征、价值、适当性和效用的基本依据,是消费者选择消费产品和进行消费判断的重要信息来源。对消费者而言,因此,作为商家在销售食品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保证产品的外包装上有标签及说明书,以保障消费者能够全面了解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同时也接受市场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相关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执行标准过期的产品未按要求进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在其制定的企业标准过期后继续执行该标准,违反食品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故涉案商品属于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三、技术标准分类

按照标准化对象,通常把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1、技术标准包括基础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

2、管理标准包括管理基础标准,技术管理标准,经济管理标准,行政管理标准,生产经营管理标准等。

3、工作标准一般包括部门工作标准和岗位(个人)工作标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食品印了废止的执行标准的相关解答,综上所述,标准的有效期指的是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标准复审重新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时间。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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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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