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交通事故死亡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

瑞律网整理发布 428°c 2022-03-15
导读:人生往往伴随着意外,交通事故也是意外的一种,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是可以进行理赔的,那么意外交通事故死亡理赔怎么走流程?

人生往往伴随着意外,交通事故也是意外的一种,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是可以进行理赔的,那么意外交通事故死亡理赔怎么走流程?

一、意外交通事故死亡理赔怎么走流程

(一)意外交通事故死亡理赔流程

1、首先由交警作事故责任认定。

2、赔偿方面,首先由交强险在以下限额内赔偿事故对方。

有责限额:致死致残11万,治疗1万,物损2千

无责限额:致死致残1.1万,治疗1千,物损1百

3、如果交强险还不够赔,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按以下比例再赔。

全责100%,主责70%,同责50%,次责30%,无责0

如果事故对方是非机行人的话,再加10%(全责除外)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

(1)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标准是: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用,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一般交通事故理赔多久到账

新《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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