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位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我交社保,怎么办

瑞律网整理发布 208°c 2022-02-23
导读: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而在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那么您知道单位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我交社保,怎么办?

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而在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那么您知道单位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我交社保,怎么办?

一、单位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我交社保,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你应收集存在劳动关在系的证据,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会保险劳动保险金。单位违规辞退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二、社保自己交,单位可以补吗

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的,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交社会保险的情况,应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咨询、信访、投诉。

三、公司不交社保违法吗?

公司不交社保是违法的。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社会保险的有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要提存为社会统筹基金。

公司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后,就应该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对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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