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方式有

瑞律网整理发布 538°c 2022-02-08
导读: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那么你知道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方式有哪些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方式有

1、违法实施罚款、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税款的,返还财产;

2、违法实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造成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4、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5、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二、我国国家赔偿法所确立的归责原则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采用的是违法责任原则。违法责任原则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违法原则是客观归责原则,避免了过错原则在主观认定方面的困难,便于受害人取得国家赔偿。

其次,违法原则以执行职务违法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排除了对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可能性,有效地区分了国家赔偿责任与国家补偿责任。

再次,违法原则是较为单一的归责原则,简单明了,与违法及过错原则相比,便于实践操作。

最后,违法原则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合法与否作为是否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标准,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原则强调的职权法定、依程序行政等要求相一致,与行政诉讼法确定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正是基于以上优点,违法原则才被我国当时的立法者确立为现行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

三、国家赔偿的法律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起算点是,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方式有的相关法律知识,国家赔偿方式有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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