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条件

瑞律网整理发布 601°c 2022-01-24
导读:行政拘留的执行是可以暂缓的,条件是就行政拘留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并且被处罚人也提出了申请,公安机关也同意。那么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条件是什么?阅读完以下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条件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

1、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而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暂缓执行只限于行政拘留处罚,并由被处罚人提出了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二、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是怎么样的

申请暂缓行政拘留,需要说出确切的理由,把实际需求理由,写清楚就好。如果是治安拘留,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暂缓行政拘留,每天交保证金200元,也可由保人担保,理由不充分不能暂缓。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因此,你应当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具体哪个部门承办就找那个部门)提出暂缓执行申请,同时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是指被拘留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期间,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申请,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在被拘留人或其近亲属提供了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后,行政拘留决定可以暂缓执行的法律制度。

三、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程序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办程序主要有如下几个步骤:

1、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这是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当对处罚有异议,向办案单位书面申请,要求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一般在刚决定拘留,还没有执行前就提交,进了拘留所之后可能相对麻烦一些。

2、申请暂缓执行。

再写一个申请,说明实际困难,已经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状态,愿意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交给办案单位。这个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已经在执行拘留了,最好还是书面申请。

3、公安决定。

提交申请的时候,公安局会根据情况决定是不是同意。如果不会发生什么社会危险性的话,公安局一般都会同意暂缓执行。如果不同意的话,也会告诉你原因。

4、提供保证人。

提供的担保应该与案件没有牵连,在当地有固定住所,有一定的监管能力,他的责任就是监督被处罚人,避免出现逃避拘留的情况。如果被拘留人逃跑,可以对保证人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5、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的金额,是裁决行政拘留的期限计算的。保证金只是保证不逃避拘留,无论胜诉与否,只要不违背有关规定,是可以退还的。

6、后期的执行。

被暂缓行政拘留之后,是不是需要继续执行,是根据复议或者诉讼的结果来定的。结果撤销拘留的,证明行政拘留的决定是错误的,就不需要再执行了;如果结果还是维持,就还要继续执行拘留了。

综上可知,如果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结果认为行政拘留决定是合法的话,那么还是需要继续执行处罚。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条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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