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情赔偿标准

瑞律网整理发布 447°c 2021-12-24
导读:交通事故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事故,往往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比较大的隐忧,所以,交通事故是一定要积极处理的,一定不可以出现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出现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以免酿成严重后果。那么,交通事故伤情赔偿标准?小编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

一、交通事故伤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什么是交通事故赔偿

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

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三、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原告为XX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XX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以上是一篇关于“交通事故伤情赔偿标准”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交通事故伤情赔偿标准,还有交通事故赔偿的概念以及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有必要的时候,建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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