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瑞律网整理发布 872°c 2021-12-24
导读:生活中因为一些琐事而产生纠纷是很常见的,当发生了纠纷但没有办法协商解决的时候,通过法律诉讼就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有的案件一般法院是有调解程序的,需要双方沟通,但并不一定有效果。法院判决之后如果被告不执行,原告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民事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事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可以强制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1、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三、民事诉讼强制执行范围包括哪些

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 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事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民事调解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一方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对于民事调解书是有一定的结构和内容要求的,而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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