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能够进行调解吗

瑞律网整理发布 713°c 2021-12-24
导读:当我们遇到了无法协商的矛盾时,可以通过司法机关来帮助我们进行调解,比如我们和他人发生纠纷闹到了公安局的话,就可以由公安局的民警对双方进行调解,这种适用于情节较轻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将会使用法律来合法的对双方当事人行为进行规范,那么公安机关能够进行调解吗?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安机关能够进行调解吗

公安有公安行政调解权。

公安行政调解权是警察权,理由是:从基本功能上分析,公安行政调解具有警察权的积极行政作用;从法律特征上分析,公安行政调解具有警察权的强制性、执行性特点;从权力来源上分析,公安行政调解是警察权向民事领域的延伸。

治安管理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民警调解后还可以再调解吗

对于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如果警方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至于调解几次、如何调解由警方视情况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民事诉讼调解与不调解的区别

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自行协商,就案件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并共同向法院陈述协议的内容,要求结束诉讼从而终结诉讼的制度。诉讼调解与诉讼和解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区别:

1、性质不同。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应当注意的是,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二者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根据《民事调解规定》,二者的联系表现为以下两点:

第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第二,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安机关能够进行调解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可以看到公安机关是有相应的调解权的,但是这样的调解权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并不是所有的纠纷矛盾,公安都可以进行调解,只能是违反治安管理,并且情节较轻的行为才可以使用公安的调解权,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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