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首先,我们想到的应该是翻看《劳动合同法》;
其次,找到自己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其他薪酬、工作内容的相关文件与记录;
第三,向地方劳动局帮助及法律法规解答;
第四,依据上述准备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或老板协商经济赔偿或重新签署劳动合同问题;最后,诉诸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今天我们重点说说经济赔偿的问题,公司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经济补偿,一种是经济赔偿。
第一种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依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划分,一般是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偿,这个“月工资”是指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内平均薪资。
如果工作年限不满一年但有半年可否获得补偿?答案是可以,员工可获得一个月的薪资补偿。最后,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可获得半个月的薪资补偿。
如需获得以上经济补偿,员工本身应满足《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规定。
第二种 经济补偿基础上的双倍赔偿
公司“恶意”辞退员工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行为。
如果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强制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员工目前没有换工作的打算,要求继续留任公司原岗位原薪资原级别的,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要求履行原合同,或公司因实际情况无法履行原合同的,公司应当依照上述第一种“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具体补偿金应满足的法律条款可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孕、产、哺三期解除或终止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及降低工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孩子满周岁之日,且照常支付工资。
请求劳动仲裁的结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一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仍然根据该条规定要求按第87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这两个选择只能是二选一。
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哺乳期公司辞退赔偿标准的法律知识,女性在职场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所以公司在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辞退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员工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需要给予一些赔偿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
2024-11-14698
2024-11-13748
2024-11-13286
2021-12-24510
2021-12-24377
2021-12-24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