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介费应该给多少

瑞律网整理发布 143°c 2022-05-30
导读:导读: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很多的房屋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来介绍的,中介这里就会收取一笔中介费了,那么房屋买卖中介费多少?

一、房屋买卖中介费多少

(一)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二)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三)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四)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

(五)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六)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

二、房屋买卖中介费支付方式是什么

(一)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不应该向房东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房东,但也要注意被黑。

(二)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

(三)二手房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需到有关部门办理)

三、诉讼时效的定义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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