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权利如下: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债权债务
债务人权利有哪些呢
债务人的权利如下: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二、后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四、债权无效抗辩权。
【举例说法】甲向乙出售一批货物,双方约定同时交货付款。在交货时,甲发现乙所准备的货款明显不足,于是甲拒绝交货。此案例中,甲行使了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这个案例中,甲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双方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有合理依据怀疑对方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有权采取相应的抗辩措施,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法律在维护交易公平和当事人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举例说法】丙与丁签订合同,丙先履行义务,丁后履行。但丙在履行过程中发现丁经营状况恶化,可能无法履行后续义务,于是丙暂停履行。
这里丙行使了不安抗辩权是恰当的。法律赋予当事人这种权利,就是为了防止在一方出现可能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形时,避免对方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当事人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以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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