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拆迁有份吗(离婚后女方名下的房产归属如何)

瑞律网整理发布 380°c 2024-06-22
导读:一、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拆迁有份吗对于离婚后户口仍留在男方家中的女性而言,若补偿款的发放依据为户口因素,那么女方便可享有相应份额;反之,若补偿款并非以户口作为参考标准,女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拆迁有份吗(离婚后女方名下的房产归属如何)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拆迁有份吗

对于离婚后户口仍留在男方家中的女性而言,若补偿款的发放依据为户口因素,那么女方便可享有相应份额;

反之,若补偿款并非以户口作为参考标准,女方则无权获取任何补偿。

另外,如若补偿方式是基于房地产及其附属物、土地使用权等相关财产的拆迁而制定的,这与户口本身无关,自然也就无法为女方带来任何补偿。

因此,女方是否能够获得拆迁补偿,需视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离婚后女方名下的房产归属如何

若房产是在婚后以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进行购置,即使该房屋仅记载于女性的姓名之下,通常情况下仍被视为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的资产;

倘若在离婚事件中发生,其分割的准则往往倾向于均等分配。

然而,如果这处房产是由女性在婚前使用个人财产购得,且只有女性个人的名字出现在产权之上,那么该房产就会被视为女性的私有财产,当离婚事项出现时,男方无权要求参与分配这份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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