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店面被洪水毁损严重有没有权利解除租赁合同

瑞律网整理发布 327°c 2023-11-15
导读:一、承租人店面被洪水毁损严重有没有权利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店面被洪水毁损严重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

一、承租人店面被洪水毁损严重有没有权利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人店面被洪水毁损严重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对次承租人的影响

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后,可以这样处理:

1.次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一同与主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合同未到期的可以要求主承租人返还相应的费用。

3.如果是因为承租人拖欠租金而导致解除合同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没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没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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