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在哺乳期怎么判 哺乳期离婚每月给多少抚养费

瑞律网整理发布 262°c 2023-10-19
导读:一、离婚孩子在哺乳期怎么判离婚孩子在哺乳期判给母亲为原则。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
一、离婚孩子在哺乳期怎么判

离婚孩子在哺乳期判给母亲为原则。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所以,如果其没有上述几种不宜抚养的情形,哺乳期内(一般是两周岁以内)的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


二、哺乳期离婚每月给多少抚养费

哺乳期离婚每月给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三、哺乳期妇女离婚可以得到补偿吗?

哺乳期妇女离婚不一定可以得到补偿。

夫妻中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有权请求经济补偿,且经济补偿需一方主动提出,法院不得主动适用。判断一方是否承担了较多义务,应结合一方在家庭义务上付出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以及获得的效益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进行衡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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