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应当追诉盗窃罪 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瑞律网整理发布 703°c 2023-10-16
导读:一、 什么时候应当追诉盗窃罪我国对盗窃案的追诉期为二十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后即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
一、 什么时候应当追诉盗窃罪

我国对盗窃案的追诉期为二十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后即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 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年满16周岁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均可构成。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三、 盗窃罪的证据有哪些

从盗窃罪的证明对象入手,可以从盗窃罪的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情节证据等层面确立证据标准。

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

3.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证人关于财物被盗的证言,有关部门关于财物被盗的证明等。

4.主观证据。应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占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赃款、赃物的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承认盗窃犯罪事实的供述等。

5.情节证据。定罪情节证据应当包括价格鉴定、物品发票等证据。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参考法规
最新推荐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案件 > 什么时候应当追诉盗窃罪 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