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节较轻的,处拘留五日,可并处罚款二百元;
2.情节一般的,处拘留七日,可并处罚款二百至五百元;
3.情节较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档处罚:
(1)处拘留十日,可并处罚款五百元;
(2)拘留十二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
(3)拘留十五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
二、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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