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退租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瑞律网整理发布 89°c 2023-08-11
导读: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网友咨询:房屋退租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律师解答:1.押金。对于押金,在相关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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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房屋退租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律师解答:

1.押金。对于押金,在相关设施及房屋状况核对无误之后,通常会全额退还。出租人以房屋和屋内设施的折旧为由拒绝退还押金或者要求赔偿,则需要判断房屋和屋内设施的折旧是否超过了正常使用限度。建议在入住和退租时分别对房屋重要部位和设施进行拍照,方便退租时进行对比。

2.房屋腾退。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往往就搬离时间产生争议,而确定该时间点的关键是物品是否搬离以及房屋钥匙是否交接。

3.通知。一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通知出租人,即提前三十日通知。

律师补充: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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