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网友咨询:
暴力取证致人死亡的怎么定罪?
律师解答:
暴力取证致人死亡的定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有时为片面地追求司法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为尽快破案而实施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情况并不少见,只要不发生冤假错案等严重后果,即使是“假私济公”也在所不惜,这完全是功利主义的办案模式,与“文明司法”背道而驰,践踏了“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的宗旨。
律师补充:
暴力取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所谓证人,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
司法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由国家司法人员实施的违法行为是在源头上对法治建设的破坏,是严重的法治污染源。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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