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款妻子有义务还款吗

瑞律网整理发布 26°c 2023-08-11
导读:一般来说,我们作为独立的自然人,自己是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如果自己欠了他人钱的话,是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如果不还的,债权人是可以通过法律来行使自己的债权的。那么,丈夫借钱妻子要还吗?网友咨询:丈夫借款妻子有义务还款吗律师关于更多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般来说,我们作为独立的自然人,自己是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如果自己欠了他人钱的话,是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如果不还的,债权人是可以通过法律来行使自己的债权的。那么,丈夫借钱妻子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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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款妻子有义务还款吗

律师解答:

丈夫借款,妻子有还款义务,原告应当起诉夫妻两个人,要求他们共同偿还债务,因为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经手借钱的一方当事人证明债务属于借款人的个人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可以不对此进行偿还。

律师补充: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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