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或个人在申请专利时会关注专利的新颖性问题,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发明创造的新颖性也是审查的必要过程,那么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前,该如何判断自己所拥有的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新颖性呢?
网友咨询: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有哪些情形不丧失新颖性
律师解答: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律师补充: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需具备新颖性是授予其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一,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判断及审查过程中,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均会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在引用对比文件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等时应当以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内容为准,已公开的技术内容不仅包括明确记载在对比文件中的内容,而且包括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隐含的且可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技术内容。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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