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国家赔偿的情况,也就是我们在国家机关以及它的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为我们造成了一定层次的损害,经过法律认定,国家要进行赔偿。那么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包括哪些呢?
网友咨询:
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包括什么
律师解答:
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2.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3.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4.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5.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7.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律师补充:
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为: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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