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没有收取押金合同有效吗 土地租赁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瑞律网整理发布 29°c 2023-05-27
导读:租地没有收取押金合同有效,只要租赁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即使未收到押金,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土地租赁合同的解除情形有协议解除、一方违约、因事变更等。一、租地没有收取押金合同有效吗租地没有收取押金合同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关于更多租地没有收取押金合同有效吗土地租赁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租地没有收取押金合同有效,只要租赁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即使未收到押金,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土地租赁合同的解除情形有协议解除、一方违约、因事变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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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地没有收取押金合同有效吗

租地没有收取押金合同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地没有收到押金的,如果租赁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土地租赁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1.协议解除

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一方违约

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成为不必要,并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已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解除。

3.因事变更

情事变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依照情事变更原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解除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这种消灭,只能是将合同解除时止之后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解除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有效。

三、土地出租该由谁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出租一般该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瑞律提醒您,一般而言,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土地权属未定的以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出租人已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承租者不需要再次交纳;出租人未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税务机关有权向承租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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