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刑事诉讼法第五条含义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五条含义: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即审判独立;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即检察独立。此处“独立”指独立于行政,而并不独立于立法,人民法院、检察院必须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监督和党的领导。刑事诉关于更多刑事诉讼法第五条含义是什么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刑事诉讼法第五条含义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五条含义: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即审判独立;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即检察独立。此处“独立”指独立于行政,而并不独立于立法,人民法院、检察院必须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监督和党的领导。刑事诉讼法第五条含义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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