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代理种类有哪些 法律依据

瑞律网整理发布 76°c 2023-05-22
导读:刑事诉讼法的代理种类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的代理种类有公诉案件代理,即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代理;自诉案件代理,即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代理,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刑事关于更多刑事诉讼法的代理种类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刑事诉讼法的代理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的代理种类有公诉案件代理,即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代理;自诉案件代理,即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代理,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

刑事诉讼法的代理种类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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