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307条的立案标准

瑞律网整理发布 814°c 2022-05-24
导读:所谓的妨害作证罪,也就是一种采取暴力、贿赂收买以及威胁等等方法来阻挠证人进行佐证,又或者是指使他人做假证的一种行为,属于一种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那么,刑法307条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小编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

一、刑法307条的立案标准

刑法307条规定的是妨害作证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侵犯的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知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依法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行为。

3、主体: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司法工作人员犯妨害作证罪的,从重处罚。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

立案标准: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即可立案追究。

二、妨害作证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这两个罪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诉讼活动,都有可能发生在诉讼活动领域,但是两者仍具有明显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妨害作证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的主体要件仅限于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四种,属特殊主体

(2)主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虽同是直接故意犯罪,但具体罪过内容和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一般是出于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的目的;而后者则出于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目的。

(3)客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妨害证人依法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而伪证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陈述。

(4)发生的时间、空间不同。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诉讼提起之前,也可以发生在诉讼活动过程中,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发案范围较广;而伪证罪则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发案范围较窄。

以上是一篇关于“刑法307条的立案标准”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刑法307条的立案标准,还有妨害作证罪的概念以及妨害作证罪跟伪证罪的界限。除此以外,对于妨害作证罪的问题,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建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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