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不肯负责任怎么办

瑞律网整理发布 581°c 2022-05-17
导读:交通事故对方不肯负责任,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责任进行承担。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交通事故对方不肯负责任,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责任进行承担。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肯负责任,怎么样起诉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一)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典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三)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二、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不一定就是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可否认的是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可以说是比较有效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在肇事者拒不赔偿损害或者双方就事故的赔偿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办法。即使对方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也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交通事故起诉到判决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起诉到判决要多长时间,要看法院适用什么程序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形的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延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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