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维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作出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拆迁方没有告知被拆迁人,其享有依法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主张异议的权利,并依法告知被拆迁人这个维权期限的,只要没有超过一年的时间,被拆迁人仍旧是有机会启动复议或诉讼程序维权的。
这些较为复杂的情况下,被拆迁人的权利并不是直接被剥夺了,难题在于被拆迁人对这些细节规定是不是了解,能不能结合法律专业技巧,利用这些法律规定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拆迁中遭遇侵权难题,这并不是一件正常的事,但却是常见的事。每位被拆迁人遇到的情况不同,曾经做出的应对不同,对案件走向都产生了不同的影响。所以,维权是否为时已晚,并不是一个有绝对答案的问题。
1、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该协议的主体一方不是法定的拆迁主体;
3、提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所签订的拆迁协议;
4、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协议;
5、拆迁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拆迁协议;
6、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相互勾结,用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拆迁协议;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拆迁人时,没有办理有关拆迁手续而实施的拆迁行为。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
公民在遇到拆迁时,要熟知涉及的相关法律,这样才能对拆迁的合法性进行初步判断,并了解自己应得的补偿有多少。很多人认为只要自己不搬家,政府就拿自己没办法,这是错误的想法。在这里,我明确的告诉大家,如果对补偿不满意不搬家,又不提起法律程序的,相关政府部门或法院有权依法强拆。房子一旦被强拆,就错过了最好的维权时机。这就是对法律知识欠缺所导致的。
2、保持警惕、理性谈判。
公民面对被拆迁方时,一定要保持警惕,与他们的交谈要做好录音等收集证据工作。切记保持理智谈判的心态,采取自残、自焚等伤害自己的行为,不仅对提高补偿没有多少帮助,而且这是对自己的严重不负责任。
3、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民一不懂专业拆迁维权法律知识,二不会实践操作,三是面对强势的政府和开发商,四是涉及的利益比较大,如果仅靠谈判已解决不了问题了,建议尽快请专业拆迁律师全程操作,避免利益损失。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拆迁纠纷已经过去很久了还能起诉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拆迁已经过了很久了,这个时候如果并没有受到任何的告知情况的,到时候就可以顺延诉讼的有效时限,到时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原则上来说,损害超过20年的法院就不予保护,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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