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概念和作用

瑞律网整理发布 880°c 2022-03-31
导读:诉讼离婚是指男女双方不能协议解决婚姻关系需要通过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作出判决。诉讼离婚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哪些婚姻关系不能自己妥善处理人群的难题。那么您知道诉讼离婚概念和作用?

诉讼离婚是指男女双方不能协议解决婚姻关系需要通过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作出判决。诉讼离婚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哪些婚姻关系不能自己妥善处理人群的难题。那么您知道诉讼离婚概念和作用?

一、诉讼离婚概念和作用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

由于有关部门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对症下药,在实践中对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在诉讼外调解中“有关机关”不是裁判机关,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性不强,可以做到不进一步伤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关系、消除对立情绪,所以易为当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二、离婚诉讼中能否变更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本案中尚未超过举证期限,所以变更诉讼请求还是可行的。

三、离婚诉讼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离婚诉讼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但是变更诉讼请求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在一审时不得少于十五日,二审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经法院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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