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家公司的成立并不是容易的,是需要很多方面的支持,公司都是会有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的,那么法定代表人与股东的关系?
一、法定代表人与股东的关系
(一)相同点:
二者在公司的事物上面都有直接的话语权。
(二)不同点:
1、股东可以根据其所持股份提议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来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超过百分之五十股份的大股东在公司拥有绝对的个人话语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法定代表人对外可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而股东非经公司授权不得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3、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法定代表人来对外实施。
4、法定代表人对外一般不承担风险责任,责任由公司承担。
5、股东享有收益权、优先权、知情质询权等股东特有的权利。
(三)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1、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
3、法人对外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的义务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四)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
《民法典》第八十六条【营利法人应履行的义务】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谁大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代表公司作出的行为视为公司行为,其权力主要体现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股东作为公司投资人,其通过股东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股东是企业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人。其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该企业的大股东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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