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一定要写日期吗

瑞律网整理发布 919°c 2022-03-22
导读: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可能有更好的发展等原因会想要离职,去下一个新东家的时候可能需要一份离职证明,那么你知道离职证明一定要写日期吗?相信很多人不了解。以下由小编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一、离职证明一定要写日期吗

不可以的,要求是要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的,入职日期关系到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二、离职申请何时提出

正常离职, 员工一般试用期, 提前3天, 转正, 提前一月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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