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N+1”真实定义是什么?
“N”指经济补偿金,符合某些特定的解除情形之下,单位需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龄,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则是指法定的代通知金,只有在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在员工无过错的三种情形下提出解除的才需要支付,这里指的是法定支付的情形。
从本意上理解,即单位放弃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义务,而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故称之为“代通知金”,但是这里排除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单位愿意额外支付+1,+2,+3...的情形,协商一致解除本无需支付代通知金,只是单位为了与员工尽快促成协议,额外支付的具有激励性质的奖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02
二、代通知金的标准是参照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
我们知道,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代通知的标准也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
实际上并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03
三、单位解除是选择支付代通知金立即解除还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
因单位招人较为困难,实务中也有很多员工抱怨向单位提出离职,单位不放员工走,还有的单位为了节省用工成本角度考虑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到底选择那种方式更为妥当?
笔者认为两种方式都不妥,应当以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方式代替《劳动合同法》四十条单方解除的情形。
首先,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条解除是受到限制的,如果员工工伤、患病进入医疗期、怀孕进入三期的,单位是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单方解除的,必须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解除。
其次,如果员工既然提出离职,心思已经不在工作上了,所以建议单位无需选择提前30天通知的方式,这时候建议单位以支付经济补偿金为代价,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代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单位单方解除。
因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程序及其严格,这种情形下,其一,好促成协议的签订,其二,解除成本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单方解除甚至还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成本略高,其三,从解除风险的角度来看协商一致解除单位零风险,而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风险极大,因为单位程序往往达不到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同成本的情形下当然选择风险最小的解除方式。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业分析
离职n+1补偿是劳动者无过错单位裁员的补贴规定。n指的是工作的年限,+1指的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年限n,每满12个月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1指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支付n+1个月的工资,就可以无条件解雇劳动者。一、离职的注意事项如下: 1、辞职应注意提前30天写出书面辞职报告,并按本单位规章制度逐级审批; 2、单位同意离开公司后,办理交接手续; 3、要求单位结清欠薪; 4、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二、辞职的补偿标准如下: 1、如果劳动者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的,则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月的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补偿给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总而言之,离职n+1补偿是劳动者无过错单位裁员的补贴规定,离职时需要注意提前30天提出并办理好交接手续,结清工资,且如果劳动者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则工作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4-11-11212
2024-11-11107
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的资料都有哪些(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划分)
2024-11-07667
2022-11-08346
2022-11-081290
2022-11-08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