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赠药需要写免责声明吗
近日,“免费赠药”、“余药共享”等慈善活动,在街坊和陌生网友之间传递着爱心,互相帮助,缓解了暂时的药品短缺。但是,也有一些人产生了对“是药三分毒”的担忧,即如果被赠与的一方在服用后产生了其他副作用,会由赠与人负责,有些人认为在赠送药品之初,最好在药品上签上“免责声明”。作为信阳律师提醒您,实际上免费赠药是不需要写免责声明的。
首先,法律角度上的赠药属于赠与行为、好意施惠,从赠药方的角度来看,本意是出于好意并积极乐施的一种行为,比如免费搭车、见义勇为等行为。
其次,哪些赠药行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呢?我们知道好意施惠的行为是不承担责任的,由于赠药是出于好意的行为,相反,如果一方有重大过失或明显售假卖假的行为,比如明知道自己的是假药,然后选择赠与给他人的行为,那么这是需要承担责任,以及如果是此次赠与是需要附加条件,比如你必须要点击关注、转发或通过此次赠与获得利润的行为也是需要承担责任,否则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最后,由于赠药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建群分享、小程序分享两种方式。其中建群分享的多为当地小区或熟人分享群,在里面分享药物资源,而小程序则体现为距离较远的同城支付宝、微信等三方小程序里面的互助小程序。因此,分享的渠道一多后难免有人鱼龙混杂,信阳律师事务所提醒您要时刻注意个人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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