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公司有经济补偿吗?工伤怎么维权?

律师文集 1718°c 2022-02-09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李某在某电器公司工作过程中,由于操作不慎被机器割伤,后住院治疗。李某此次受伤经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九级。该电器公司未给李某购买工伤保险,也未向李某支付过任何费用,并于2017年11月向李某出具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该电器公司认为李某系自己操作错误受伤,公司只需承担医疗费,不再承担其他工伤待遇。李某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标准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案件解析:

  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以劳动者是否存在过错为认定前提。工伤事故治疗和伤残发生的赔偿,是对职工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职工操作过失无关,不能因职工操作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本案中,某电器公司认为李某自己操作错误受伤,公司不承担责任,理由不成立。

  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据此规定,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应承担工伤事故的全部责任。故本案中,某电器公司除应支付医疗费外,还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向李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相关工伤待遇。因此,单位在用工时应及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这样既可以保障劳动者受工伤时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降低单位的用工风险。


劳动合同法已经给了双方的协商确定时间,且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在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单位不签订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所以遇到不签署劳动合同的企业,及时联系笔者寻求法律帮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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