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博律所浅析罚金怎么缴纳?方式有哪些?

律师文集 综合领域 2217°c 2022-01-14
罚金是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是刑罚,非须经人民法

罚金是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是刑罚,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

罚金怎么缴纳?方式有哪些?

罚金的缴纳方式是罚金刑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根据修订的刑法第53条的规定,缴纳方式有:

(一)自动缴纳。

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自动缴纳是实现罚金的最主要方式,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和程度。

(二)强制缴纳。

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强制缴纳措施有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

(三)随时缴纳。

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这一方式有助于保证罚金刑的实现。追缴罚金,可以不受行刑时效的限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对被判罚金的犯罪分子执行罚金刑,避免了犯罪分子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追缴罚金的侥幸心理,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罚金的执行。

(四)减免缴纳。

指在判决生效后,由于犯罪分子遇到了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按原判决数额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

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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