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应当是每个家庭都可以遇到的问题,也是很多家庭为之烦恼的事情,若是遇到继承遗产问题一旦处理不好甚至会引发家庭纠纷。因此北京继承遗产律师特意为大家梳理了在遗产继承方面三个常见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遗产继承从何时起算?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意思就是继承发生必须要有一个既定死亡事实的发生,父母如果健在,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财产的。在这里父母死亡是分为两种情况的:
一是父母自然死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生理意义上的死亡,这时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财产的;
二是父母被宣告死亡,也就是父母由于失踪达到一定的时限,人民法院判决宣告父母正式死亡,这时就应当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父母死亡的日期为准。
二、处理遗产继承纠纷应遵循什么原则?
遗产继承纠纷的调解处理应当尽量遵循四个重要原则:
1、一是男女享有平等继承权;
2、二是养老育幼,对弱者有倾斜性保护政策;
3、三是权利义务应当保持一致;
4、四是充分发挥遗产效用。
三、遗产继承有哪些方式?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以及遗赠扶养协议继承这三种继承方式。当继承开始后,先看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的,按协议办理;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进行办理;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或遗嘱的就应当按法定继承的程序进行办理。只要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也没有法定无效的情况发生,则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是正常的手续。
以上就是北京继承遗产律师为大家总结的关于遗产继承的三个常见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遗产继承相关事项,另外需要跟大家说的是遗产继承的程序是很繁琐的,大家可以查阅一下遗产继承的法律文献,这样可以避免走入法律误区。有相关的需求可以随时免费咨询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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