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新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瑞律网整理发布 231°c 20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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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达到法定数额,或者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今天,瑞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司法解释包括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2021年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2021年最新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8]36号)

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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