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瑞律网整理发布 905°c 2022-01-07

效力位阶:法律条文

时 效  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第253条内容作了增订,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规定:触犯刑法第253条之一第1款之规定,构成“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触犯刑法第253条之一第2款之规定,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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