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内容如下:
债务人应当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
本条是关于和解协议履行的规定。
和解协议生效后,债务人必须诚实、公正地执行和解协议,如有不能执行和解协议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情况发生,则构成违反和解协议。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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