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如下: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本条是关于破坏他人坟墓、尸体和乱停放尸体等行为及其处罚的规定。
本条规定了两项行为。
本条第一项是关于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行为的规定。人们为死者建坟立碑,是出于表达对死者的纪念和哀悼,这是人类延续多年的一种传统。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行为是对死者的一种侮辱和践踏,更会引起死者的亲友在感情上的强烈不满和憎恨,从而引发社会矛盾和纷争。因此,这类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其中“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是指将他人坟墓挖掘、铲除或者将墓碑砸毁,或往墓碑上泼洒污物,或在墓碑上乱写乱画等。“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是指将埋在坟墓中的尸骨毁坏或者将尸骨取出丢弃,将骨灰扬撒和随意丢弃的行为。应当注意的是,本项规定的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行为是一种故意的行为。如果由于过失在生活或生产施工中无意中造成他人坟墓、尸骨破坏的,则不属于本项所规定的行为,可按民事纠纷处理。根据本条规定,对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行为应当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其中“情节严重”是指对他人的坟墓、尸骨等破坏的程度比较严重的情况。
本条第二项是关于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行为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时常出现因事故或过失等人为原因造成他人死亡的情况。由于对死亡原因产生纷争和各种社会矛盾,有些人不是采取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是出于凭意气办事甚至以制造事端为目的,故意将尸体停放在公共场所、单位门前或者他人家中,不达到个人目的,誓不罢休,严重影响了工作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对于这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本条的规定,应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兀以下罚款。其中“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因停放尸体造成了恶劣影响,或者停放时间比较长的情况。应当注意的是,为了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避免草率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这种情况首先应当进行耐心劝阻,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只有确实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且不听劝阻的,才能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警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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