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零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证券法第一百零六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零六条内容如下:
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
本条是对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的规定。
该条是对T+1制度的肯定,但不限于T+1,可以是T+2、T+3等。只是讲不能实行T+0制度。这一制度对于证券公司的自营和证券投资者均有约束力,目的是防止证券市场上的过度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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