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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个人支出与赔偿不成正比。

网友盐城-亭湖区交通事故 2024-11-29 16:17:33
问题描述:我妈妈9月骑电动车,被小卡车撞,导致筋受伤,交警判小卡车全责,车主走保险。 我妈总计医药费2千多(包含个人支付,医保,统筹),扣除统筹我妈医药费也支付了1600元左右,但是保险只给1131.26。 去医院的交通费合记两百多,保险只给140。 医生给我妈的假期75天,保险只赔60天。 误工费,我妈正常一个月工资三千多,保险只赔8580。 没有器具辅助费,营养费,护工费(因为我爸没有上班一直在照顾我妈) 保险赔的和我们自己支付的不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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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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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良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1-29 16:19:13
    依据《民法典》侵权编等相关法律规定,您母亲因交通事故受伤应当由侵权方承担您母亲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相关费用。您可以先与侵权人及保险方进行协商,若认为差距较大,协商未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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