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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恋爱期间以出车祸,修车等各种理由从六月份至今前后与本人借款59300元,但从10月29日开始联系不上他,至今未归还欠款

网友无锡-锡山区债权债务 2024-11-07 13:27:59
问题描述:保山市市人董俊与本人在恋爱期间以出车祸,修车等各种理由从六月份至今前后与本人借款59300元,10月28日承诺10月29日下午四点归还,但从10月29日开始联系不上他,至今未归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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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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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沐洪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1-07 13:29:39
    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转账记录、借款合同、借条,双方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同时收集对方的身份证信息,最好是有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相关材料后,尽快去法院诉讼,主张对方返还相关借款以及对应的利息。
  •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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