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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误入贷款中介的人情贷陷阱,现需第三方到场继续办理贷款业务此助贷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且如何解决与此助贷公司的纠纷

网友上海-长宁区债权债务 2024-11-01 15:42:33
问题描述:本人误入贷款中介的人情贷陷阱,现需第三方到场继续办理贷款业务 发现需第三方到场才能从银行贷款后,让贷款中介提供其(放款流程、合同、银行对接批复证明、银行授权证明等),都暂未能提供 且对方想根据助贷服务合同认定我为单方面取消贷款,不配合贷款审批为由收取一万元的违约金 此助贷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且如何解决与此助贷公司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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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 刘钘律师头像
    刘钘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1-01 15:44:13
    AB贷实质上是一种涉嫌欺诈的贷款模式,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法规。此类贷款往往利用A(征信不良者)难以直接获得贷款的现状,诱导A寻找征信良好的亲友B作为“担保人/加分人/紧急联系人”,实际上是用B的信息去申请贷款,而贷款资金和后续还款责任均由A承担。这种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合同诈骗罪,同时也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贷款中介利用B的信息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实际提供给不符合放贷条件的A使用,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 高炫开律师头像
    高炫开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1-01 15:44:39
    您好,需要看助贷服务合同如何约定的及你怎么误入贷款中介的人情贷陷阱来确定如何解决,是否存在诈骗,如果存在诈骗你可以报警。
  • 黄敏律师头像
    黄敏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1-01 15:45:05
    关于助贷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具体分析合同内容以及签订过程中的情况。若助贷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或者贷款中介未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则合同可能无效或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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