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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另一方去世,配偶继承了财产,他的儿子也可以同时继承财产的一部分吗

网友温州-瓯海区继承 2024-10-22 17:33:31
问题描述:财产继承、另一方去世,配偶继承了财产,他的儿子也可以同时继承财产的一部分吗?还是说全部由配偶来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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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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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晶晶律师已认证
    回复于2024-10-22 17:35:11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因此继承有法律规定请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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